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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9001认证标准

ISO9001: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发布时间:2016-05-31 浏览次数: 来源:上海认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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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ISO9001认证过程中,要进行数据分析,下面ISO9001认证咨询就质量记录的控制程序做简单的介绍。

  1.目的

  规范质量记录的管理,客观、准确地反映质量活动和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为产品的可追溯性以及采取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2.适用范围

  本程序文件适用于与质量体系有关的所有记录。

  3.术语

  记录: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完成活动的证据的文件。

  4.职责

  4.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相关质量记录的审批。

  4.2各部门负责相关质量记录的编制、填写、收集、保存、归档、移交、处理。

  4.3管理者代表负责监督、审查质量记录控制的实施情况。

  4.4总经办文控员负责对质量记录进行编号。

  4.5质量记录的填写人员,对所记录的每一个数据文字负责。

  5.作业程序

  5.1凡质量体系中的记录、报告、检验和验证数据等,均属“质量记录”的范围。质量记录可以是表格、图表、报告、磁带、磁盘、照片等形式。

  5.2编制、审批、标识、发放

  5.2.1 质量记录的编制

  根据工作的需要,由各使用部门科学合理的编制质量记录。

  质量记录要求设计美观、格式清晰、项目明确、填制方便,能实现使用目的。

  质量记录的编制应尽可能全面,能反映产品质量形成过程和结果以及质量体系运行的情况和效果,能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提供必要的信息和依据。

  5.2.2 质量记录的审批、标识和发放

  经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审批的质量记录样稿,由总经办负责对其进行唯一性标识编号。

  总经办文控员编制公司《质量记录样册》,每一份质量记录均有唯一的编码。

  质量记录编号标识后由使用部门进行发放、使用。

  5.3质量记录的填写

  5.3.1填写时,字迹应清晰、真实,并按要求正确填写,且不得随意涂改;如有错误,用划线的方式进行更正,并签名,必要时注明日期。

  5.3.2使用蓝色或黑色圆珠笔、水笔、碳素笔填写;不得使用铅笔,彩笔填写(财务工作上有特别要求的除外)。

  5.3.3各部门的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质量记录进行审核、监督、管理。

  5.4质量记录的更改

  5.4.1各相关部门根据质量活动实际运行情况,需变更质量记录时,需经部门负责人/公司主管领导审批。质量记录样式更改时,应给予新的版号。

  5.4.2因需增加客观证据而增加产品质量记录或体系运行记录时,按本程序5.2.2执行。

  5.4.3记录使用部门应对更改后失效的质量记录表格作回首处理,以防误用。

  5.5质量记录的管理

  5.5.1收集、整理

  a.在每一项质量活动/过程结束后,该项质量活动/过程的负责人应将该项记录整理后交相关部门。

  b.质量记录的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求,将质量记录复制后分发至有关部门。

  5.5.2 查阅、借阅

  a.已归档的质量记录,借阅时应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

  b.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可查阅其质量记录。

  c.所有记录的原件一律不借给公司以外的单位/人员。

  5.5.3 质量记录的标识、贮存和保护

  a.各相关部门,每年1月份时对上年的质量记录按类别装订成册,做好名称、部门、时间等标识,保存在适当的地方,以便于查阅,并注意防虫鼠、防潮等工作以防止质量记录的损坏、变质和丢失。

  b.采用其它媒介的质量记录,也应有相应的贮存条件,如磁盘等,必要时复制备份。

  5.6外来质量记录的控制

  5.6.1供应商提供的物资,其有关的质量记录,由物控部向品质部移交。由品质部管理。

  5.6.2顾客的质量投诉,由营销部移交品质部,由品质部进行管理。

  5.6.3其他外来记录由相关部门保存。

  5.7质量记录的检索

  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质量记录进行定期的整理、归档,并编制质量记录清单或台帐,以便于查阅和检索。

  5.8质量记录的保存期限

  质量记录的保存期限一般为两年,具体见《质量记录目录》。

  5.9质量记录的处理

  5.9.1已超过保管期或无查考价值的质量记录,可进行销毁处理。

  5.9.2需销毁质量记录时,由其管理员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经质量记录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文件管理员负责销毁。

  6.相关文件

  6.1《文件控制程序》

  6.2《文件编号规定》

  6.3《质量记录样册》

  6.4《质量记录目录》

  7.记录

  质量记录清单;文件借阅登记表;文件销毁申请单;

  质量记录控制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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