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确定其风险程度和风险程度是否可接受。依据系统安全工程方法原理,通过对危险源在具体控制措施条件下的风险评价。当危险源在某种控制条件下,其风险程度可接受时,危险源所处的控制状态为安全状态;否则为不安全状态或危险状态。
可不考虑时对其增加新的控制措施,危险源的风险程度为可接受时或危险源处在安全控制状态时。但对原有控制措施要加强监测和维护;为危险源的风险程度为不可接受时或危险源出于不安全控制状态或危险源状态时,需要对危险源增加新的控制措施,通过新的控制措施的实施,使得危险源的风险程度降低至可接受程度。
风险评价过程中需要确定出危险源在某种控制措施条件下,从上述基于风险评价确定对危险源增加或保持控制措施的目的而言。风险程度是否可接受即可。但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往往对危险源的风险程度分成多个等级,除区分出风险的可接受程度确定对原有控制措施的监测管理力度。